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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下发通知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专项联合摸底检查

2024-03-01 09:29

近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吸取南京“2·23”高层住宅火灾教训加强当前高层住宅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除患攻坚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对做好全省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落实高层住宅管理责任,厘清公安、住建、消防、电力等部门责任,督促高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义务,有效落实防火巡查检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制度要求。对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建筑,要明确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推行“楼长制”,确定管理人,消除管理盲区,堵塞安全漏洞。

通知明确,3月底前,各市、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住建、消防、乡镇街道、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对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情况开展专项联合摸底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保护层开裂失效情况,室内消火栓完整好用情况,疏散走道堆放杂物、可燃物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敞开或损坏情况,消防车通道违法占用、堵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守情况,电梯井等各类竖井管道防火封堵情况。

通知还要求,广泛开展冬春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宣传警示,发动基层乡镇街道、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深入开展“三清三关”行动等。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辽宁,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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