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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液化气爆燃事故后续:何时接通燃气尚不明确

2024-04-30 12:49

中房报记者 孟双奎|沈阳报道

4月10日,沈阳市苏家屯区轻飏小筑小区发生一起液化气爆燃事故,造成1死3伤,引发社会关注。

事故善后情况如何?日前记者来到该小区实地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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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飏小筑小区。孟双奎/摄

事故楼宇得到修缮

现场看到,发生事故的高层住宅被警方设置的警戒线封锁,楼下放置着门窗等物料,有头戴安全帽的工作人员进出。

该楼居民反映,事发后,公安及街道办等部门对住户做了疏散,事故善后工作随即开展,对楼体进行安全排查及维修,其间为该楼居民安排了酒店解决住宿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轻飏小筑小区2016年完工,共有7栋住宅楼,1068套住宅。开发商为辽宁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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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楼宇维修现场。孟双奎/摄

有业主未办手续“私自入住”

居民王晓红介绍,她是2016年在这里买的房子,小区7栋楼虽主体完工,但均未办理竣工验收,因此成了烂尾项目,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

“其中3栋楼,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拿钥匙’。也有一些住户并没有和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而是自己打开房门入住,原因是各种纠纷吧,据我所知有的是因为开发商延迟交房,购房者向开发商要违约金,一直打官司。”王晓红说。

因为项目烂尾,所以小区并没有接通燃气,用水用电也都是临时水、临时电,由物业代收水电费。

之前用液化气罐“没人管”

在“轻飏小筑4.10爆燃事故”之后,苏家屯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苏家屯发布”对事故原因进行说明,“研判为用户操作原因造成液化气泄漏爆燃”。但根据有关规定,在高层住宅内,是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的。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12)第8.4.5条规定: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管道和气瓶。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4.16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2.0.4条规定:在高层建筑内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那么,这些规定在轻飏小筑小区为何形同虚设?居民郭凤武说:“没人管啊,老百姓哪知道那么多(规定),没有燃气也得生火炒菜吧,煤气罐用着比电磁炉方便,如果有人禁止,那我们早就不用了。”

燃气不通、居民安全意识不足,加上监管缺失,多方面原因长期作用,酿成了这起令人警醒的事故。

居民呼吁政府解决民生问题

王晓红家并没有煤气罐,她说从小看见煤气罐就觉得害怕,炒菜时宁可用电炒锅,火力不大但相对安全。“出事后,政府派人把全楼的煤气罐都收走了,说是下一步研究供应燃气的事儿。”

其他居民反映,开发商辽宁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已因其他案件“早就进去了”,公司现在处于“不作为”状态,居民对于通过开发商办理房证和解决水电气等生活问题,已经不抱希望。

“希望政府部门早日为我们解决问题。”郭凤武说。

对于小区部分购房者未办理入住手续私自入住的情况,业主们表示,私自入住可能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也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承担起监管责任。

轻飏小筑房证问题是否有望解决?居民何时能用上市政水电气?对于高层住户使用液化气罐的违规行为,在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应由谁承担监管责任?带着问题,记者发函至苏家屯区委宣传部,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复。

记者查询“苏家屯发布”微博账号,除4月10日事故发生当日,该官方账号至今未就该起事故发布后续通报。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沈阳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沈阳,液化气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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