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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胜诉未获赔偿金,累计诉讼未结案金额43.83亿元

2022-11-21 15:14

11月18日,广田集团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6473号】,对申请人广田集团及子公司广田建设,与被申请人许坤泉、苏云明、深圳明炜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裁决。

据悉,2020年广田集团与许坤泉、萍乡泰达、深圳中闽达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及估值惩罚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约定,许坤泉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1261.0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向公司支付收现比违约金740.16万元以及未及时履行保障措施违约金202万元,分5期向广田建设支付4600万元估值惩罚。截至目前,公司及广田建设未收到许坤泉上述款项,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及广田建设于2021年11月16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公告,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许坤泉向广田集团,支付《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及估值惩罚补偿协议》中,确定应付的业绩补偿款及收现比违约金等,共2203.21万元;裁决许坤泉向广田集团支付逾期未支付的违约金,暂计86.40万元;裁决许坤泉向广田建设支付《补偿协议》中确定应付的估值惩罚款4600万元;裁决许坤泉向广田建设支付逾期未支付违约金,暂计31.8万元。以上四项暂计为人民币6921.41万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公告称,经查询,由于本案所有被申请人已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广田集团可收回的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裁决对广田集团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金额。

另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未结案金额总计43.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35.2%。其中,广田集团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25.455亿元,包括主诉第一大客户恒大的相关案件金额,合计为7.74亿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18.38亿元。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编辑:于帅卿
标签:广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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