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买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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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房女方出装修费 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了房子归谁?

2021-07-21 14:09

相信所有走进婚姻殿堂的人,都希望有一个白头偕老的美好结局。不过,也有一些人的婚姻以离婚收场。7月19日,记者从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李静律师处了解到了一个离婚案例。

案例:房子归男方女方很委屈

5年前,刘先生与白小姐走进了婚姻殿堂。结婚初始,双方感情很好,可是自从有了孩子之后矛盾不断。

半年前,白小姐提出离婚,刘先生不同意,白小姐通过诉讼的形式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白小姐的要求是,自己抚养孩子,因为无处居住,希望房子归她,虽然首付是男方交的,但自己也出了房子的装修钱。刘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房子首付是自己拿的,且婚前独自还了部分贷款,房产证的名字是自己的,因此房子应该归自己,而且他本人并不想离婚,在婚姻中又没有出轨等过错,离婚是女方提出的。最终法院判决,因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首付款在婚前交的,并且在婚前还了部分贷款,房子归男方所有;对于双方共同还款部分,按照一人一半分割,对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同样按照一人一半分割。白小姐没有上诉,只是很遗憾结婚前没有要求在房产证上填自己的名字。

解读:出现以下情况房子归男方

李静律师说,白女士觉得自己在这段婚姻中是个失败者,损失太多,她没有上诉,因为判决结果是没问题的。

记者了解到,现实中会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人名下,那么,他们离婚时如何处理不动产?产权是否属于首付方?如何计算和划分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

对此,李静表示,在《民法典》出台前,夫妻离婚判决的依据是《婚姻法》。《婚姻法》的判决和《民法典》的判决基本上没有区别。《民法典》中关于婚姻法的内容基本上是重提,其中有变化的是家庭主妇的“家务补偿制度”,如果女方为了家庭待业在家,离婚时女方可以索要补偿。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登记的是个人名字,只要婚后不加名、不专卖,就归男方所有。“希望大家通过这个案例引起重视,如果男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即使两人婚后共同支付房贷,一旦离婚,房子只属于男方,与女方没有关系。”李静说。

提醒:女方婚前应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

李静特别提醒,在离婚时男方需要把女方还的贷款连同利息返还。不过,如果男方运气好的话,房子升值了,升值的钱足够还女方,这相当于女方白白付了几年的房贷。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的工资和公积金都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给付女方一半。“所以,女方最好在婚前买套婚房,或者要求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以后的生活会更有保障。需要女方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男方出新房、女方出装修钱,装修房子的这部分钱,在离婚后女方是很难要回来的。”


来源:沈阳晚报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买房,还贷,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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