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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4-06-13 09:57
近日,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各地“拿地即开工”实践创新基础上总结提升经验,探索可参考可推广的“拿地开工”审批模式,指导全市规范有效开展“拿地即开工”审批,推进“拿地即开工”模式常态化运行,助力全市各类工程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效”,推动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拿地即开工”是指对暂未供地且有快速开工需求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前移全过程审批服务的审批模式。在审批过程中充分利用项目准入评审、用地评审、土地出让或划拨完成前的准备时间和公告公示等法定期限同步办理各类其他审批事项。
“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适用于新供地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仅涵盖了工业用地项目,还包括了一般经营性用地项目,以及其他非新供地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这一模式的扩大应用,将有效促进各类项目的快速落地,为苏州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指导意见对“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基本流程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从供地准备到发证开工的各个环节。同时,对实施时限也做出了具体规定,如工业用地项目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至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不超过30至40个工作日,划拨方式新供地的建设项目不超过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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