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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
2020-12-18 09:45
近日,据北京住建委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简(市)字[2020]第020724号”显示,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铁房山线北延03标丰益桥南站E口电扶梯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1个临时用电配电箱未配置灭火器,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4.3.11条规定。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是日本富士达株式会社与中国最大的综合商社之一的中国中纺集团公司组建的合资企业。是集“科、工、贸”于一体的高科技型企业。富士达多年来向中国各地销售了许多用于高层建筑的高速电梯,其中具代表性的有: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北京贵宾楼饭店”,上海,“上海证券大厦”“上海商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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