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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财政力量

2023-03-06 08:43

“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指明了方向,描绘了蓝图,鼓舞了干劲。全市财政系统将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12+1’赛道上奋进拼搏,坚定信念、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贡献财政力量。”近日,沈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邱立全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市财政局将结合全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从六个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奋力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

锚定目标任务,持续强化财源建设。锚定“十四五”期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一千亿元目标不放松,实现首季“开门红”,为全年打下良好基础。继续落实好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及接续政策措施,为税收增收提供有力支撑。牢固树立“谋争抢拼”意识,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新增债券发行使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规范支出管理,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压减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常态化过紧日子的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要求,聚焦省、市重大战略,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落实落细财政支持政策,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助力振兴突破,推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继续推广“惠企直达”“免申直达”和“好政策”资金直达机制,促进财政资金以更短时限、更高效率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做优做强对企金融服务,推广“园区集合贷”模式实现市区全覆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入推进投融资改革,构建多层次投资基金体系,支持全市产业发展、城市更新和科技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推动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支持做好“三篇大文章”,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支持抓实舒心就业,落实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人才就业创业等就业补贴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推进“兴沈英才计划”,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深化幸福教育,支持实施“文化+”工程。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积极践行“两邻”理念,支持办好民生实事。

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动态跟踪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程,积极争取辽宁省对沈阳市倾斜支持。探索优化市对区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为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继续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加强绩效信息公开,不断提升财政透明度。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支撑。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会计管理,持续强化财会监督。

防范财政风险,坚决筑牢底线思维。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继续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支持各区县(市)守住“三保”支出底线。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债务闭环管理,强化风险研判前瞻性。密切关注事关全市发展的其他重大风险,防止风险向财政转移集聚。


来源:沈阳日报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沈阳振兴,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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