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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15条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主体拉动经济增长

2021-06-07 09:07

近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沈阳市稳定市场主体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对新政进行了解读,并会同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相关提问。

15条政策措施分为五个部分

扩大商贸文旅消费

稳定企业就业用工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推动持续减税降租

扶持公共交通运输

与年初出台的支持市场主体复苏25条政策形成互补和接续。比如,对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支持由管控区扩大到全市范围;将“助保贷”资金池在3000万元基础上,再扩充1140万元,确保充分发挥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作用。

与去年部分效果明显的政策相衔接,如继续沿用了鼓励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等政策,对全市中小微市场主体发展形成有效支撑。

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惠及面更多向中小微主体倾斜。结合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了消费券、补贴、贴息、信用保函、失业保险返还、延长政策时限等多种支持方式,在确保公平的基础上,尽可能覆盖更多市场主体。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用94.72亿元

在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田阳就沈阳市企业社保减负方面具体措施作新闻发布。

为应对疫情影响,人社部制定实施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一系列政策,帮助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沈阳市克服困难,以上限标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用94.72亿元,向4.4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8.9亿元,为33.16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7.09亿元。

5月20日,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在社保方面主要有两项举措:一是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8月31日。二是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实施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沈阳市稳定市场主体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沈阳将实施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贷款贴息。对沈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一年新增单笔(一年期)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贴息比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的30%确定。单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沈阳将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对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按照实际投放占全市投放比例给予奖励。补充“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1140万元,保障“助保贷”业务平稳运转,引导贷款向小微企业倾斜。

建立招投标“信用保函”试点企业清单,优先选择诚信创建示范企业中信用等级为3A的企业纳入清单。清单中企业可使用“信用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和电子保函。清单中企业为“信用保函”向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购买担保服务的,产生费用由政府以购买服务模式出资解决。

对324家旅行社进行资金补贴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孟繁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沈阳将按照324家旅行社(总社)2019年上半年缴税的20%,对旅行社进行资金分配补贴。

据悉,2020年以来,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相继为258家旅行社办理了暂退保证金,共为旅行社暂退保证金9851.77万元、发放旅行社纾困解难帮扶资金650余万元、发放“引客入辽”奖励资金149.1万元,资金已经按期拨付到位。

将发放2000万元居民消费券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沈阳市面向全市居民及外地来沈人员发放居民消费券,引导市场人气回归,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据介绍,此次居民消费券的发放总额为2000万元,每份为额度50元的券包,包含2张20元和1张10元消费券,将通过微信平台,采取“网上预约、分期发放、随机摇号、同步公证”的方式分三期发放。

本轮消费券可在沈阳市辖区内注册微信商务支付功能的餐饮、零售、住宿的线下实体企业使用,覆盖全市32个业态品类,约39.4万商户。消费者单笔消费4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2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可同时享受线下实体餐饮、零售和住宿企业的其他优惠活动。

第一期发放总额1500万元。6月3日18时至6月10日10时通过“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平台预约,6月10日14时摇号,有效期到6月25日24时。

第二期发放基础额度为500万元。第一期剩余及退款金额转入第二期。6月12日18时至6月29日10时预约通道开放,6月29日14时摇号,有效期到7月14日24时。

第三期发放额度为第二期剩余退款金额。7月1日18时至7月16日10时预约通道开放,7月16日14时摇号,有效期到7月31日24时。每期成功预约但没有中券的消费者自动进入下期预约,无需重复预约。

将发放1500万元出租汽车乘车券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沈阳将向全体市民发放1500万元出租汽车乘车券。此次乘车券采取“网上预约、分期发放、随机摇号,同步公证”的形式发放,共计发放198万个券包。乘车券分为50元、20元、10元、5元四种券包组合,每个券包分别由10张、4张、2张、1张5元乘车券组成。其中50元券包3万个,20元券包15万个,10元券包30万个,5元券包150万个。

如何申领

申领乘车券,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在“盛事通”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每个居民身份证号只能参加1次预约登记。“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开展乘车券的随机摇号,确定获得乘车券居民名单;每位居民最多只能领取1份乘车券包。

如何使用

中券居民所获得的券包将通过“盛事通”微信公众号发放至本人微信卡包,届时中券者会收到微信提醒。居民可以在使用微信结算巡游出租汽车车费时使用乘车券,每次结算只能使用一张5元乘车券。乘车券应在领取之日起的10日内使用,逾期作废并收回,收回的额度将参照发放流程再次组织发放。

提醒:

1.因为此次出租汽车乘车券只能在司机的商户码上核销支付,提醒市民在乘坐出租汽车前,要询问司机是否能够使用乘车券,并在支付时提醒司机使用商户码。

2.本次发放的出租汽车乘车券仅限于巡游出租汽车线下付款时使用。

3.此次出租汽车乘车券有效期为10天,请申领到乘车券后尽快在有效期内使用。

再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

在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稳定市场主体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沈阳将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出台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22条政策

“市级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将获奖励20万元

6月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局局长赵戈介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共推出八个方面22条惠及企业的政策。

“老字号”开电商直播可获补助

沈阳市将大力支持电商直播企业发展,对企业在房租、装修、直播设施设备投入上给予补助。

支持直播人才培训和电商直播活动,支持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对沈阳市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网络经销商授权企业、“老字号”企业,在知名电商平台开展电商直播营销业务给予一定补助。

打造高品质特色商业街

鼓励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建设,对被认定为“市级夜经济示范街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依据《沈阳市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认定标准》(沈商务发〔2020〕19号),对经区、县(市)申报,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被认定为“市级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的,给予申报主体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支持“老字号”振兴发展,对全市优秀“老字号”企业新建历史文化品牌展示厅、新设直营门店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助。

营造消费氛围,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月”“惠民消费季”“消夏购物节”“电商直播节”“特色夜经济街区”等消费促进品牌活动。

新建24小时便利店、生鲜超市可获补助奖励

加快发展便民商业业态,支持便利店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满足居民便利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对在沈阳市新建直营24小时营业品牌连锁便利店给予奖励。

同时,支持惠民零售末端建设,对农产品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生鲜超市,或改造升级农贸市场给予一次性补助。


来源:沈阳日报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沈阳,市场主体,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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