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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14:43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光处罚〔2022〕凤凰54号)显示,在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虚假维保电梯案中,华升富士达电梯深圳分公司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6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对该分公司罚款1万元。
此外,3月3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曾对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电梯维保案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
资料显示,富士达集团(富士达株式会社)于1948年创立,是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停车设备等空间移动系统的全球性跨国企业。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销售隶属企业生产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及相关零部件以及自动扶梯、立体停车设备的零部件;提供售后安装、维修、保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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